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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教职工绩效考核办法》等3个办法 征求意见及修订情况的说明
来源:工会
发布时间:2024-0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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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组织人事处在广泛征求意见建议、充分学习借鉴兄弟院校先进经验做法的基础上,修订了《教职工绩效考核办法》《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推荐管理办法》和《专业技术岗位竞聘实施办法》等3项办法。现将修订有关情况向各位代表汇报如下:
一、征求意见建议的主要过程
为做好教职工绩效考核和职称评聘等方面的工作,2023年初,学院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先后带队到山东技师学院、淄博市技师学院、山东工业技师学院等16所院校学习考察,学习借鉴其他院校在绩效考核、职称评聘等方面的先进经验和先进做法,为修订以上3个办法提供了好的借鉴。2023年8月份以来,学院领导多次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就办法修订广泛征求系部、处室负责人和部分教职工代表的意见建议,院长办公会议也专题研究了以上3个办法的修改意见。学院主要领导亲自谋划、反复修改,多次征求院领导、系部主任、处室长和中层干部的意见建议。2023年8月31日,3个办法经党委会议研究原则通过并开始试行。
二、《教职工绩效考核办法》修订情况
原办法为《东营市技师学院教职工绩效考核办法》(东技发〔2021〕4号),主要修订内容为:
1.强化“多劳者多得、实干者实惠”和“工作量为王”的理念。超课时工作量不再按每超1课时加0.15分进行加分,而是以系部为单位,取本系部超课时工作量排名前3位的教师超课时工作量平均值为该系部教师的满分工作量标准,其他教师使用超课时工作量与满分工作量标准的比值计算该教师的超课时工作量得分。
2.根据教学工作需要,提高基本课时标准。将专任教师基本课时标准由每学期160课时调高为200课时;系部副职由90调高为120课时。各系部承担升学班职教高考科目授课任务的,每课时按1.1课时计算授课工作量。担任党支部副书记、干事、教研组长的,根据评议考核等次以每学期40课时为基数折算计入超课时工作量;担任支委委员、团总支委员和系部组织员的,根据评议考核等次以每学期20课时为基数折算计入超课时工作量。考核等次“好”“较好”“一般”对应的折算系数分别为1.5、1.2、1。
3.将额外工作量调整为其他工作,调动教职工工作积极性。系部人员完成授课工作量之外的所有工作量,包括但不限于党建、工会、宣传、招生、培训、创收、监考、值班、活动组织等,折算方法由各系部自主确定,最高10分。
4.调整了绩效考核加分项,教师获得教学成果奖的给予加分或直接确定为优秀档次,对教职工或指导学生参赛获奖加分值进行了统一。调高教科研工作分值,分值提高至10分,其中标志性成果加分项占4分。
5.对各系部处室主要负责人中的科级干部,单独确定优秀档次。按照所负责部门考核名次折分占60%、院领导评议占40%的比例计算得分确定优秀档次人选。考核名次折算分值=〔100/(考核部门数-1)〕*(考核部门数-考核名次)。
6.突出人文关怀。调整了考勤纪律分值,“半年病事假超过10天的,每超一天扣0.1分”,调整为半年事假超过10天的,每超一天扣0.1分;半年病假超过20天的,每超一天扣0.1分。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满1年的教师和产假前3个月及休完产假后3个月的女教师,基本课时标准可按原标准的70%执行。
三、《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推荐管理办法》修订情况
原办法为《东营市技师学院专业技术职务推荐评审管理办法》(东技发〔2021〕5号)和《东营市技师学院专业技术职务推荐评审工作规则》(东技发〔2019〕23号),已将两个办法合并。主要修订内容为:
1.围绕升学教育重点工作调整评审推荐计分项目。将升学班教师培养优秀学生比例分值由5分调整为10分。计分时取一个最高分或近三年得分的累积分,其他年度担任升学班授课的教师可按实际授课学期数/6折算计分。
2.压缩文件篇幅。技师学院教师资格评审评价标准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有关规定为准,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评审评价标准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有关规定为准。辅助系列以相应系列任职条件为准,不在办法中逐一罗列。
3.将教师到企业实践锻炼情况作为职称评审基本条件,引导教师到企业实践锻炼,了解新工艺、新流程、新技术。
4.将处室参评人员师德师风评价范围由所在处室专业技术人员评议调整为系部审核委员会成员和所在处室专业技术人员评议,进一步强化处室人员为系部和教育教学工作服务的意识。综合考虑职称评审资格条件和近年来系部处室职称推荐情况,取消原来向系部倾斜1.3的系数。
5.调整了直推标准和参加各类大赛的计分分值。增加了教学成果奖加分。将获得国家级一类职业技能大赛三等奖以上人员直接推荐,调整为“教师本人或作为牵头人获得省级教学成果奖一等奖以上,本人或指导学生获得国家级一类职业技能大赛二等奖以上的,本人获得技工院校教师职业能力大赛、班主任能力比赛国家级二等奖以上的,作为牵头人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教学能力比赛国家级二等奖以上的人员”直接推荐。统一调整了以上各类比赛分值,国家级一二三等奖统一调整为10、8、6分,省级一二三等奖统一调整为6、4、2分,市级一等奖统一调整为2分。
6.提高班主任工作在职称评审计分中的分值。将班主任年限分上限15分调整为18分;将联系班级年限分由0.3分调整为0.4分。
7.在主系列专门设置思政课教师岗位。岗位设置数量根据思政课教师人数和岗位设置有关规定确定。专设岗位无空缺时,思政课教师也可按本办法参加推荐评审。
8.在量化计分的基础上,适当照顾工龄长和年龄大的同志。各推荐环节若出现参评人员计分分值完全相同且无法确定推荐人选情况时,工龄长者优先;若再出现工龄完全相同时,年龄大者优先。
四、《专业技术岗位竞聘实施办法》修订情况
原办法为《东营市技师学院专业技术岗位聘任管理办法》(东技发〔2018〕21号),主要修订内容为:
1.原办法发布后一直未修订,计分项目及分值已与现行的职称评审推荐办法不一致,且2020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新发布了《东营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竞聘上岗实施细则》(东人社字〔2020〕97号)。本次修订主要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和学院工作重点对计分项目作了调整,计分分值与职称评审推荐办法保持一致。
2.鼓励聘任高层级职称的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承担工作,将系部教师承担班主任、处室人员联系班级等作为竞聘计分项目。
3.在量化计分的基础上,适当照顾工龄长和年龄大的同志。将原任职年限分(任现岗位等级以来年限)调整为聘任同层级年限分。各推荐环节若出现参评人员计分分值完全相同且无法确定推荐人选情况时,工龄长者优先;若再出现工龄完全相同时,年龄大者优先。